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
《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振興〔2026〕6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2026年5月18日
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
生態綜合補償是統籌運用各類生態補償政策加強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保護、激發生態保護主體內生動力的有效方式,對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為提升生態保護補償綜合效益,經國務院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統籌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升財政縱向補償精準性,增強地區間橫向補償協同性,拓展市場化補償渠道,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對市場化補償的引導作用,強化重點區域生態保護,推動重要生態系統發揮多元功能,完善與生態保護貢獻相匹配的生態綜合補償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補償格局,切實推動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讓生態保護者、貢獻者持續得到實惠,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到2030年,生態綜合補償機制更加完善,生態保護主體獲得感有效提升,重點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增強,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保障。
二、協同推進重要水源區保護和發展
(一)統籌推進大江大河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對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中央層面建立統一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流域地區可在中央建立統一機制的基礎上,選擇具備重要生態服務價值、受益主體明確的流域,自主協商開展跨區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
(二)鞏固拓展重點流域補償機制運行成效。鞏固和完善新安江、潮白河等既有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穩步有序推動將常規水質指標以外的特征污染物、水量、水生態指標以及流域功能定位、供水安全等列為補償要素,推動補償協議由短期向長期轉變,形成穩定可預期的利益共享和責任分擔機制,促進跨界監測斷面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三)加強重點湖泊保護治理。鼓勵太湖、鄱陽湖、洞庭湖等重點湖泊湖區范圍內各省份研究簽訂生態保護合作協議,合理確定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與補償額度,深入實施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
(四)持續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充分發揮對口協作等機制作用,切實保障丹江口庫區、密云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水量和水安全。探索多元化補償方式,依托既有產業園區開展共建共營,推動適宜產業轉移承接、綠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合作,促進水源地與受水區互利共贏、協同發展。
(五)強化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修復與保護,支持各地根據漁情科學規范開展增殖放流。發展現代設施漁業,推動傳統養殖生態化、集約化轉型。探索創新涉漁生態補償資金使用管理,開展漁業資源整體性修復。
三、推動自然保護地保護利用
(一)落實國家公園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對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國家公園,堅持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相統一,落實生態環境要素補償政策,保持重要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和完整性。妥善解決民生、交通運輸、水利、能源等方面空間矛盾。
(二)研究出臺自然保護地價值實現準入清單。分區分類制定準入清單,明確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準入的業態、項目類型,提出管控要求,劃定適當區域推動生態旅游、休閑康養、科考科普等融合發展。支持自然保護地內原有居民和周邊居民、企業等規范開展生產生活活動,參與提供與自然保護地保護目標相一致的生態產品和服務。
(三)合理布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體系,跟蹤研判野生動物種群發展趨勢,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遷徙通道和野生植物生長環境的保護,保障野生動植物生存繁衍的空間。加強野生動物致害監測預警防控,開展致害情況評估,落實野生動物致害補償,探索建立保險賠償制度。
四、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綠色發展
(一)因地制宜發展生態產業。鼓勵支持北方農牧交錯帶發展旱作高效農業和農畜產品精深加工,青藏高原草原草甸區發展特色農牧業和清潔能源產業,西北內陸河流域發展現代寒旱特色農業,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區發展現代山地特色農業和文旅融合產業,大小興安嶺、長白山等重點國有林區發展森林食品、林下藥材等特色產業。
(二)強化民生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差異化補償政策作用,管好用好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加大對生態保護紅線覆蓋比例較高地區支持力度。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引導人口向縣城適度集中,減少對生態空間的擠占。中央投資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予以傾斜,推動完善中心城鎮功能與配套體系,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
五、強化重要生態系統綜合補償
(一)森林。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建設成果納入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建設林業特色產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增加生態產品有效供給。
(二)草原。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促進草原休養生息。發展生態循環畜牧業,推動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設和畜牧業養殖,建立“農牧結合、草畜聯動、循環發展”新型產業模式,拓展草原多種功能。
(三)濕地。落實濕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自主探索濕地保護與生態農業、漁業、牧業融合發展,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四)荒漠。落實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償政策。在穩定沙漠、戈壁、荒漠生態系統功能的基礎上,推廣“光伏+治沙”等產業模式,協同推動防沙治沙、清潔發電、群眾增收。
(五)海洋。堅持陸海統籌、河海聯動,落實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進重點海域綜合治理。
(六)耕地。完善輪作休耕組織方式和技術路徑。建立耕地質量和生態動態監測體系,推動耕地質量提升、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集成推廣種地養地和綜合治理相結合的生產技術模式。
六、健全多方共贏體制機制
(一)培育壯大生態產業經營主體。支持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生態產業,壯大一批縣域支柱性生態產業相關企業。實施生態品牌精品培育計劃,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生態產業品牌,提升企業產品設計、品牌營銷水平,帶動本地區生態資源整體性利用、規模化經營。鼓勵高校畢業生回鄉創業、創客等在鄉村生活就業,充實生態產業人才儲備。引導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與農戶等緊密合作,強化保底分紅、入股參股、服務帶動,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
(二)加大對生態保護主體的幫扶力度。充分利用對口協作、對口支援、定點幫扶等機制,完善促進生態保護重點區域群眾增收的支持政策和幫扶措施。強化生態脆弱欠發達地區生態保護補償。合理確定生態管護崗位規模、人均管護面積和補貼標準,優先為有勞動能力的農牧民特別是防止返貧致貧對象、需要接續幫扶的原建檔立卡脫貧人口提供就業崗位和增收途徑。積極擴大林草生態、中小型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以工代賑實施范圍,進一步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充分吸納帶動當地群眾就地就近參與建設和管護。立足生態產業相關崗位能力要求,加強對林農、牧民等生態保護主體的培訓。
(三)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推廣應用數智化技術,推動統一確權登記。推進碳排放權、用水權、排污權、碳匯權益等市場化交易。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各類生態產業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四)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基金。拓寬生態保護補償籌資渠道,鼓勵引導與自然資源利用密切相關的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建立市場化運作的生態保護補償基金。自然資源等部門按規定為生態保護補償基金支持的項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加強統籌指導,協調解決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工作中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困難問題。有關部門要在資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加強生態保護補償統計,將相關指標納入統計監測制度;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規定實施補償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生態保護責任落實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提供資金、技術、服務等多種形式參與生態保護、建設與發展;積極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重大問題聯合研究,做好對外宣傳。各地區要落實主體責任,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加強縱向、橫向、市場化等各類型、各層級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協同創新。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 題: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提升生態保護補償綜合效益——解讀《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
新華社記者魏玉坤
近日,經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并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為何印發方案?方案部署哪些重點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22日進行了解讀。
問: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保護補償工作。目前,中央層面年均生態保護補償資金規模已達2000多億元,基本實現了重點領域和重點區域補償全覆蓋;全國24個省份累計共建立了33個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成本共擔、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生態保護與治理模式得以有效推廣。
2024年,《生態保護補償條例》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進入了法治化的新階段。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覆蓋范圍、受益人口、投入力度均穩居世界首位,為提升我國生態系統保護水平、共建生態文明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現階段仍面臨著跨區域橫向補償推進難度大、重點區域補償力度不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不暢、補償資金來源過度依賴財政等問題,亟需解決。
問:方案起草的原則是什么?
答: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針對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分類提出政策舉措;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對市場化補償的引導作用;堅持聚焦于人、激勵為主,激發生態保護主體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
問:方案對重要水源區、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點區域推進生態綜合補償作出哪些部署?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一是推動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走深走實。目前,跨區域特別是跨省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事關利益博弈,涉及補償標準制定、資金籌集分配、協議具體執行等方面,協調難度仍然很大。方案提出,加快建立分層分類的橫向補償機制,對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中央層面建立統一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對新安江、潮白河等既有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動補償協議由短期向長期轉變,形成穩定可預期的利益共享和責任分擔機制,促進跨界監測斷面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對丹江口庫區、密云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充分發揮對口協作等機制作用,推動適宜產業轉移承接、綠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合作,促進水源地與受水區互利共贏、協同發展,切實保障水質、水量和水安全。
二是促進自然保護地保護利用相平衡。目前,個別地方在自然保護地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一刀切”情況,將一般控制區內所有人為行動一禁了之,未能結合實際適度推動價值實現。方案提出,完善分區分類保護利用模式,研究出臺自然保護地價值實現準入清單,明確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可準入的業態、項目類型,建立準入項目管控要求。同時,合理布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體系,進一步建立完善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體系,跟蹤研判野生動物繁衍發展趨勢,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遷徙通道和野生植物生長環境的保護。
三是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綠色發展。目前,重點生態功能區在地理空間上與欠發達地區高度重合,區域自我發展能力較弱。方案提出,充分發揮差異化補償政策作用,加大對生態保護紅線覆蓋比例較高地區的支持力度。同時,立足區域特色優勢資源稟賦,支持北方農牧交錯帶、青藏高原草原草甸區、西北內陸河流域、西南喀斯特石漠化區、重點國有林區因地制宜發展生態產業,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高質量發展。
問:方案對于拓寬生態保護補償籌資渠道有哪些部署安排?
答:目前,我國生態保護補償資金仍以各級財政投入為主,資金來源結構相對單一,市場化籌資渠道尚不暢通、社會資本參與度偏低。過度依賴財政縱向資金,難以完全覆蓋日益增長的生態保護需求,對生態保護者的補償激勵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方案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調節,提出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基金,鼓勵引導與自然資源利用密切相關的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基金出資,自然資源等部門按規定為基金支持的項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同時,提出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各類生態產業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記者魏玉坤)記者22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為提升生態保護補償綜合效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推進生態綜合補償實施方案》。
生態綜合補償是統籌運用各類生態補償政策加強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保護、激發生態保護主體內生動力的有效方式,對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進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提出,提升財政縱向補償精準性,增強地區間橫向補償協同性,拓展市場化補償渠道,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對市場化補償的引導作用,強化重點區域生態保護,推動重要生態系統發揮多元功能,完善與生態保護貢獻相匹配的生態綜合補償機制,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補償格局,切實推動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讓生態保護者、貢獻者持續得到實惠,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方案明確,到2030年,生態綜合補償機制更加完善,生態保護主體獲得感有效提升,重點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增強,為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從協同推進重要水源區保護和發展、推動自然保護地保護利用、加快重點生態功能區綠色發展、強化重要生態系統綜合補償、健全多方共贏體制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針對重點區域和重要生態系統分類提出政策舉措;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對市場化補償的引導作用;堅持聚焦于人、激勵為主,激發生態保護主體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