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品質關乎千家萬戶的幸福感。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改變了政府主導的舊改模式,緩解了改造的資金壓力,讓更多人住上了“好房子”。
目前,我國城鎮化正從快速增長期轉向穩定發展期。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城市工作,以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為主線,以推進城市更新為重要抓手。2025年8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
相較于傳統的老舊小區改造方式,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模式尚在探索階段,實踐中面臨一系列新情況新問題。唯有瞄準癥結開“藥方”,才能更好地滿足群眾需要。
凝聚共識,在自主協商上下功夫。老舊住房更新,難在訴求多元。有的居民渴望改善卻“囊中羞澀”;有的居民已購置新房,不愿再為老房子費心;有的居民希望政府主導拆遷……解決之道在于以協商促共識。既要尋求民意“最大公約數”,也要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搭建多元協商平臺。依托居民組建的自主改造委員會等多種形式,將更新意愿轉化為行動合力。
直面難題,在資金籌措上做文章。自主更新,“錢從哪里來”是關鍵。建立“居民出一點、企業投一點、產權單位籌一點、政府支持一點”等多渠道投入機制,是破解這一瓶頸的有益探索。圍繞居民關心的商業貸款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等問題推出務實舉措,通過項目獎補、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充實改造資金,方能構建起長期可持續的城市更新生態。
破立并舉,在改革創新上出實策。過去城市增量擴張時期形成的政策制度,很多已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要以改革的思路調整優化。老舊住房原拆原建,受客觀條件等制約,部分既有標準規范難落地;在規劃許可、施工審批等環節,也常面臨審批部門多、流程長、手續復雜等現實問題。破解難題,離不開先行先試。因地制宜適度調整建筑間距、建筑面積等規范要求,政策制度才能更貼近實際;推進簡化流程、并聯審批,則有助于壓縮時限、提高效率,讓好政策更快落地見效。
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居民既是主動參與者,也是直接受益者。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更多群眾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優居”,城市也將因此注入更加澎湃的生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