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推動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應對氣候變化擺在國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加快能源等重點領域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十五五”時期是實現碳達峰的收官期,作為能源供應的主體,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仍是推進碳達峰的重點領域。同時,在這一時期,煤炭、石油消費呈現達峰趨勢,有必要順應這一趨勢,推動煤炭、石油等消費達峰順利實現,為能源結構調整和節能降碳深入推進打下更好基礎。
綜合研判,結合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態勢,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將不斷下降,預計“十五五”時期煤炭、石油消費將陸續達峰,2030年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將低于75%。其中,煤炭消費量預計2027年前后達峰并進入平臺期,電力、化工行業用煤將保持增長,鋼鐵、建材、民生等用煤穩中有降。我國“燃料”屬性的成品油消費量已達峰,“原料”屬性的化工用油將保持一定增長,石油消費量預計2026年前后達峰。
下一步,要堅持先立后破,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推進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在確保能源安全前提下實現平穩有序過渡,推動化石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第一,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堅決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深入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十五五”時期在保障能源安全供應前提下,逐步減少煤炭消費,重點區域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積極有序推進散煤替代。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合理規劃建設保障電力系統安全所需的調節性、支撐性煤電,有力支撐能源安全轉型。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
第二,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風電光伏、西南水電、海上風電、沿海核電等清潔能源基地建設,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因地制宜開發生物天然氣、非糧生物質纖維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可持續航空燃料、綠色甲醇(氨)、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推進水風光一體化開發。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穩建設節奏。推動終端用能綠電、綠氫、綠氨、綠醇等多元替代。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5%左右。
第三,加強產能調控指導。煤炭和石油消費達峰可能帶來煤炭、煉化行業產能結構性問題,加劇行業“內卷”、存量投資擱淺等,出現“增產增收不增利”現象,可能增加能源穩產保供的不確定性,也會對當地稅收和就業帶來階段性壓力。要強化產能調控指導,持續優化結構和布局。統籌推進石油行業“減油、增化、提質”,統籌煤炭新增與退出產能接續。加快建設重點大型煤炭基地,持續擴大先進產能比例。加快推動油氣管網互聯互通,提升“全國一張網”覆蓋范圍和運營效率。完善煤炭、煉油產能監測預警機制,引導企業及時調整投資和生產經營。鼓勵優勢企業通過市場化手段開展兼并重組,推動煤炭、煉油等低效產能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