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記者朱高祥)記者1月17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近日印發《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旨在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提升其職業認同感、榮譽感。
準則在尊重平等、安全服務、廉潔守正等8個方面作出要求,適用于養老服務機構內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社會工作、行政管理等從業人員。
民政部要求,養老服務機構要將準則培訓納入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入職和晉升前培訓等,經常性對從業人員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同時,要將從業人員貫徹執行職業道德情況作為績效考核、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考量因素;建立健全人文關懷和心理支持機制,關愛從業人員身心健康,及時紓解壓力,營造尊重、支持、團結的良好環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提升職業認同感、榮譽感,根據養老服務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民政部制定了《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現予印發。
《準則》適用于養老服務機構內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社會工作、行政管理等從業人員。養老服務機構要組織做好《準則》的學習培訓,加強對新入職人員、在職人員等的教育引導;將《準則》培訓納入業務培訓、入職和晉升前培訓等內容,經常性對從業人員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將從業人員貫徹執行職業道德情況作為績效考核、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考量因素;建立健全人文關懷和心理支持機制,關愛從業人員身心健康,及時紓解壓力,營造尊重、支持、團結的良好環境。
各地民政部門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通過制作張貼海報、宣傳畫等方式,幫助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全面理解、
準確把握、自覺踐行《準則》有關要求,讓《準則》成為養老服
務機構從業人員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職業操守和行為規范。
民政部辦公廳
2026年 1 月 12 日
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為進一步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道德行為,弘揚職業精神,讓老年人享受有尊嚴、受尊重的晚年生活,制定如下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一、遵規守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養老服務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自覺遵守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養老服務行規行約,尊重公序良俗,增強法治意識。
二、以人為本。自覺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寓關心、愛心、耐心于服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尊重理解老年人,尊重個體差異,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提供個性化、人性化服務。
三、尊重平等。尊重老年人隱私,對服務中獲取的個人信息、電子數據、病史、家庭情況等信息資料予以保密,不隨意談論和傳播。平等對待老年人,不因民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社會地位、教育程度、身體狀況、財產狀況等區別對待。
四、愛崗敬業。工作勤懇負責,甘于奉獻,增強主人翁意識。加強與老年人及其代理人溝通,認真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作風。關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傾聽了解老年人訴求,加強情緒疏導、心理慰藉等服務。
五、精進合作。定期參加教育培訓,精進業務技能,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樹立團隊意識,建立平等互助互信的工作關系,加強團隊間協作配合,主動分享知識、經驗、技能,與團隊成員相互促進、共同成長。
六、安全服務。樹立安全意識,將老年人安全放在首位,遵守養老服務質量安全相關制度和標準,保障服務質量與安全。服務時語言文明、動作規范。不得因任何理由欺侮、毆打、謾罵老年人,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恐嚇、孤立、漠視等行為。
七、誠實守信。保障老年人知情權,服務前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老年人服務的目的、注意事項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等。服務中及時做好記錄,發現老年人身體、心理存在問題的,及時向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反饋溝通。
八、廉潔守正。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學紀、知紀、明紀、守紀,增強紀律規矩意識,堅守廉潔底線,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風氣。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和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財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銷保健品、藥品,不得為相關企業或個人推銷產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