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訊(記者周昱麗)近日,山西省知識產權局聯合省民營經濟發展局正式印發《關于落實<知識產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人才培養五大維度推出一攬子支持舉措,全方位優化民營經濟知識產權發展環境,讓民營企業創新活力充分釋放,為全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添薪續力。
創新是民營經濟的核心競爭力,而知識產權是創新成果的重要保障。《方案》在激勵知識產權創造方面精準發力,不僅對接民營企業實際需求優化政策供給,還支持企業借助省級專業機構的快速預審、優先審查通道搶占創新高地,對獲批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國家級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企業更有真金白銀的資金獎勵,讓民營企業創新有動力、發展有底氣。
針對民營企業關心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方案》給出了解決方案:通過構建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暢通維權渠道、嚴打侵權行為,讓侵權者付出代價;同時提供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與糾紛應對服務,完善“一站式”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為民營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解除創新后顧之憂。
在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上,《方案》聚焦“盤活資源、強化賦能”。一方面搭建產學研對接平臺,盤活高校、科研機構專利資源,讓創新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另一方面將優質民營企業納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白名單”,強化金融支持、簡化資助程序,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題,讓知識產權真正成為“值錢的資產”。
此外,《方案》還在服務提升和人才培養上持續加碼:實現知識產權事務“一窗通辦”,讓企業少跑腿、好辦事;壯大專業服務機構庫、加強政策宣傳,提升民營經濟組織知識產權意識;依托遠程教育平臺、經營管理者培訓等,培育專業知識產權專員,為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為確保《方案》落地見效,我省已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市縣兩級同步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形成橫向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同時通過常態化溝通機制、年度工作推進會等,及時破解實施難題,更以知識產權政策公平競爭審查,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此次《方案》的出臺,是山西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關鍵舉措。隨著各項舉措的落地生根,知識產權將成為民營經濟創新發展的“助推器”和“護身符”,推動全省民營經濟煥發更強活力,為山西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強勁動力。
各市知識產權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各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現將《關于落實<知識產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實施辦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知識產權局 山西省民營經濟發展局
2025年12月8日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知識產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實施辦法》,優化我省民營經濟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強化知識產權對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1.開展創新需求摸底。建立常態化調查機制,堅持問需于企,問計于企,每年定期開展轄區內或服務對象中民營經濟組織知識產權需求調查,聯合召開民營經濟組織知識產權專題座談會,切實掌握需求,針對性優化知識產權相應政策。
2.服務創新快速授權。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到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專利快速預審備案,依托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太原代辦處,綜合運用專利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職能,服務民營經濟組織高價值創新創造盡快得到授權保護。
3.支持高水平創新創造。鼓勵各類民營經濟組織依據自身創新能力和產業鏈位置,積極投身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鼓勵鏈主、鏈核民營經濟組織積極申報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對獲批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的民營經濟組織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國家認定的國家級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的民營經濟組織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鼓勵各類民營經濟組織運用知識產權特派員機制,開展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協同攻關。
4.加強協同聯動。加強與民營經濟發展等部門協同聯動,做好對民營經濟組織知識產權保護信息溝通、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有機銜接,形成高效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工作合力。
5.加大保護力度。強化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暢通案件受理渠道,優化審理模式,加大辦案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假冒專利、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突出案件辦理質效,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合法權益。
6.開展涉外保護。依托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山西分中心,及時跟蹤海外法律制度和重點案例,監測重大海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加強信息發布和風險預警,強化信息共享與交流,為我省民營企業“走出去”提供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糾紛應對指導服務。
7.推動多元化解。完善 “一站式” 糾紛解決機制。依托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網絡,整合各級調解、仲裁、審查等專業資源,常態化開展涉及民營經濟組織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8.拓寬專利轉化渠道。充分運用國家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系統、省專利轉化交易平臺,為民營經濟組織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建立對接機制,鼓勵各地、各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開展路演、對接活動,增加專利技術獲取渠道,促成專利產業化。
9.深化知識產權金融惠企。將省民營經濟發展局認定的優質民營企業優先納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白名單”;通過政策引導,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結構,持續提高針對民營經濟組織的普惠性融資比例。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太原代辦處為民營經濟組織進行質押登記提供公益指導和服務。
10.規范開展專利轉化資助。運用省涉企政策“一站式”服務平臺,推動專利轉化資助項目線上辦理,對沒有疑點的普通類項目實行“不見面”審批,支持民營經濟組織的優質專利實現產業化。
11.探索轉化運用新模式。鼓勵民營經濟組織建立或加入專利池,實施開放許可等轉化運用新模式,提升轉化運用效益;牽頭或參與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促成產學研合作,實現協同創新;對民營經濟組織在專利產業化中新認定的專利密集型產品,予以單個產品最高2萬元,組織最高20萬元的獎勵。
12.引導高質量知識產權布局。加強民營經濟組織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地理標志等多類型知識產權綜合運用,對民營經濟組織新認定的地理標志商標予以一次性獎勵3萬元,引導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市場化、規范化開展商標價值評估,在廣大民營經濟組織培育一批以科技創新為支撐的知名商標品牌。
13.提升公共服務便利化。優化公共服務清單,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太原代辦處,實現知識產權服務事項“一窗通辦”;推動省民營經濟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與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深度融合,數據接口全面對接,實現相關政策文件、基礎數據等信息實時共享;探索建立跨平臺協同機制,推動相關事項網上在線完成流轉處置。
14.強化數據資源供給。向民營經濟組織提供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相關數據資源供給,開放省專利導航數據庫,為民營經濟組織研發創新、品牌經營提供數據支撐。
15.加強專業服務保障。發展壯大知識產權服務業,為民營經濟組織創新創造提供更廣闊的服務場景,省民營經濟發展局將優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納入省級重點服務機構庫,在組織重要政策咨詢活動,開展入企“三進四送”等活動中,支持知識產權機構參與開展服務工作。
16.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宣傳周、民營經濟宣傳月等時機,大力宣傳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法規和知識產權全鏈條專業知識,提升民營經濟組織知識產權意識,確保相關政策能夠應享盡享、直達快享。
17.健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體系。依托山西省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平臺優化課程體系,開設知識產權專項課程;推動將知識產權知識納入民營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者培訓課程;著力開展 “知識產權專員”培訓,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提升服務民營經濟組織海外糾紛應對指導的專業能力。
18.加大知識產權專員培訓力度。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聚焦會分析、會布局、會管理,能創新、能運用、能服務標準,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專項培訓、認定;每年為民營經濟組織培育專員100人以上。
成立由省知識產權局、省民營經濟發展局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方案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優質民營企業認定、服務機構庫建設等重大問題;各市、縣(區)知識產權部門、民營經濟發展主管部門參照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細化落實措施,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知識產權局、省民營經濟發展局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分別指定專業處室為牽頭落實部門,在常態化溝通的基礎上,每年至少召開1次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問題。
省知識產權局、省民營經濟發展局聯合負責對涉及民營經濟組織的知識產權政策措施開展集中公平競爭審查。在此基礎上,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省知識產權局、省民營經濟發展局共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