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民議會13日通過一項法律草案,旨在簡化法國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序。目前,草案文本仍需經參議院重新審議后最終完成立法程序。
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通過該草案,同時通過多項修正案。該草案適用范圍為1815年至1972年期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
法國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蒂發言時,提到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夢想:“希望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洗心革面,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他直言,“雨果期盼的一天終于到來”。
在此之前,根據法國現行法律,納入國家收藏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歸還相關文物需逐案立法處理,程序較為復雜。
法國媒體報道說,今年1月,法國參議院已通過相關法律草案,但國民議會提出了多項修正案。因此,國民議會13日通過的草案文本需在今年6月底前在參議院重新審議。
2017年,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訪問布基納法索時曾承諾將推動關于歸還文物的立法進程。(記者:張百慧;視頻:操蘭漪、凌馨)